供给侧改革:去库存

以2015年中央经济会议为标志,中国房地产调控进入一个新阶段5.0阶段。这一阶段用三个字概括:去库存。会议明确指出,要化解房地产库存。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,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,扩大有效需求,打通供需通道,消化库存,稳定房地产市场。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,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,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,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,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,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。


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,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。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,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,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。认真通读这一大段话,可以看出中央打算多管齐下,在化解现有闲置商品房的同时,建立一个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,以期达到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的目的。


能否达到这一良好的目的呢,目前还真不好说。原因有三:第一,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不要农民放弃现在的农村户口?如果不放弃,城镇化就是不彻底的;如果放弃,恐怕农民未必愿意。殊不知现在的农村户口已经成了“金饽饽”。因为,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找工作、交社保样样都可以,还可以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,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放弃呢?城市的生活成本要比农村高数倍,谁会舍弃这样大的好处而空要一个城镇户口呢?难道仅仅为了到城里买套房子吗?之前农村户口照样可以在城里买房,又何需一个城市户口?第二,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,那么如果房子好租,房地产商为什么不自己出租?如果不好租,谁会花钱买房子空置?要想此项行得通,最主要的是要有市场,也就是房子的位置可以吸引人去承租,否则,那些商品房只能闲置,除非能派上什么用场。第三,商品房价格能否适度下降,一方面看成本,一方面看市场。如果房子的成本就很高,一味强调降价是不可能的,如果市场空间大,开发商是不会自行降价的,如果没有市场,房子只能闲置。这一轮的调控结果如何,我们现在只能拭目以待。